据自然资源部官网消息,日前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066号建议的答复时,自然资源部明确表示,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继续推动各地落实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优先保障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重点保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加工园区等产业融合载体用地需求。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066号建议提出“放宽乡村振兴建设用地”“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自然资源部在答复中介绍,近年来,自然资源部持续指导各地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着力优化空间总体格局,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布局,围绕乡村振兴等需求,融合城乡发展空间,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为下位规划提供指引。
在村庄规划中,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农村住房布局等,满足乡村公共服务的合理空间需求。
在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方面,该答复介绍,《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管理办法》均对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作出明确规定。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引导土地经营权依法依规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开展了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答复介绍,经过近4年的探索实践,全国各级各类1304个试点共完成土地整治378万亩,新增耕地47万亩、减少建设用地12万亩,投入资金4488亿元。
2023年4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强调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提出“在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期间,严格实行‘一年一考核’,确保试点所在县(区、市)每年度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守住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在答复“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问题时,上述答复介绍,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是我国土地制度的重大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重大调整。2022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入市试点。
上述答复提供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300余个试点县(区)合计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719宗,宗地面积1.31万亩,总成交金额185.2亿元。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22.98亿元。入市土地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1441.57亿元,累计提供就业岗位39645个,累计增加工资性收入11.39亿元。其中,解决农村脱贫人口就业6129人,增加农村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2.7亿元。
在答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问题时,上述答复介绍,2021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要求围绕“保障”和“规范”两条主线,兼顾集中与分散布局、存量与增量供应、产业与文化互容,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顺应农村产业发展规律,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答复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优化完善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有关政策,在增加建设用地供应方面,将持续指导地方科学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优化用地布局,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对纳入重点保障的乡村建设项目用地,依据清单由国家配置计划指标;对其他项目用地,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地方指标,保障乡村建设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附: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征集令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乡村振兴发展报告》蓝皮书课题组、乡村振兴研究院、《中国乡村振兴发展网》、和美幸福乡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等相关媒体和行业组织单位,启动实施《乡村振兴赋能计划(2023—2025年)》,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基地,广泛宣传各地的文明风尚、产业发展、和美乡村等典型经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赋能。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理事长马培华,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辜胜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华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王刚,国务院参事、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于康震,农业农村部国家首席兽医师(官)李金祥,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张天佐,原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原农业部副部长、全国乡村文化产业创新联盟主席刘坚,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柯炳生,原农业部党组成员、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长张玉香,原农业部总农艺师、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会长孙中华,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国家林草局原副局长刘东生等领导现场致辞,并对乡村振兴品牌节作出重要批示。
展乡村振兴壮丽风采,聚农业强国澎湃力量!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展示各地“五好两宜”和美乡村示范基地的建设成效和崭新风貌,开展第三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五好两宜”为基本标准,开展以“富裕、生态、美丽、健康、智慧、平安、文明和奋进乡村”为重点内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第三次征集活动,结合联合编制《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评价标准》,推进中国式“三农”现代化协调发展,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以县区级单位为征集对象。
围绕“规划好、建设好、环境好、经营好、乡风好、宜居宜业”的“五好两宜”的目标,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探索“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建设有效途径。
(一)党建引领
(二)产业兴旺
(三)生态优美
(四)治理有效
(五)特色显著
三、征集方式
本次宣传征集活动面向全国,采用推荐与自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征集
各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或组成部门、中央新闻单位及其所属部门、全国及地方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可以推荐本行政区域内、联系报道过、服务范围内的示范基地。
(二)自荐征集
可以通过自荐方式参与征集。
四、征集资料
(一)文字材料
1.填写《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推荐(或自荐)表》,推荐单位需标明并盖章。
2.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推荐(或自荐)材料一份(通讯体裁,600字左右,适合对外宣传),可额外附加文字材料。
(二)图片资料
1.展示乡村产业、环境、人文、生活现状的图片一组(5-10张);
2.反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建设过程的图片一组(5-10张);
3.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JPG格式,每幅作品应大于2M,不超过10M。
(三)视频资料
自主选报,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MP4格式,清晰度不低于720P。电子版请于2024年7月15日前,发送到《中国乡村振兴发展网》指定邮箱13801221307@139.com。推荐表加盖公章后发送电子版。上述资料必须真实,不得虚构和夸大。
五、征集程序
1.登记初审
2.组织初选
3.复核确定
4.发布宣传
六、联系方式
申报负责人:韩主任
电话:13801221307
邮箱:13801221307@139.com
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中国乡村振兴发展网》
和美幸福乡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推荐(或自荐)表 | ||||||
申报名称 | 请填写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单选) | £政府机关 £科研单位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军队系统 £个人 £其他 | |||||
申报类别
| £产业振兴典型案例 £人才振兴典型案例 £文化振兴典型案例 £生态振兴典型案例 £组织振兴典型案例 | £社会责任典型案例 £品牌兴农典型案例 £科技强农典型案例 £名企助农典型案例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 | ||||
单选,最终类别可能以实际情况调整。 | ||||||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职称 | ||||
联系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需电话畅通以便核实信息 | |||
通讯地址 | ||||||
推介词 | 25字以内,一句话概括推介案例。品牌兴农典型案例请提及品牌名称。用于乡村振兴品牌节及案例汇编,请慎重对待。参考:培育“莱阳味道”千亿集群,探索业兴民富“莱阳路径” | 推介官 | ||||
案例简介 | 请以【申报名称】为对象进行填写。 1000字以内,是专家推介评审及案例汇编的重要参考。 建议从案例背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创新思路和创新做法等方面进行填写。 | |||||
案例图片 | 1-3张,请确保图片高清且无侵权情况。企业可上传一张高清版logo图片。 | |||||
单位声明及 授权书 | 本单位/本人,蓝字请替换申请参加《乡村振兴赋能计划》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承诺合法有效存续,提交的信息资料真实无误。保证参加活动期间无违反公序良俗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授权人:本单位/本人,蓝字请替换,授权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为被授权人,享有相应著作权的图片(以下简称“授权作品”),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权利及授权内容: 授权人授权被授权人将授权作品用于被授权人所拍摄的影视、视听节目、网络节目中;将授权作品用于被授权人或者被授权人关联主体的网站中;将授权作品用于被授权人自行或联合第三方的出版物、刊物中;以其他合理且符合行业惯例的使用方式使用授权作品。 2.授权期限和授权地域范围: 授权期限为永久,授权地域范围为全世界。本款约定是指仅在本授权书约定的范围内,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可以永远在全世界使用授权作品制作节目、出版物,也可以将含有授权作品的节目、出版物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进行发行(如在网络或者境内、境外的电视台播出),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授权人同意,被授权人就上述其拍摄或制作的影视节目、视听节目、网络节目、出版物、刊物等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有权自由使用并处分上述影视节目、视听节目、网络节目、出版物、刊物等。 授权人保证享有充分完整的权利向被授权人进行上述授权,保证授权内容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授权人将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被授权人造成损失的,授权人应负责赔偿。 特此授权。 申报单位/授权人:申报单位/个人,蓝字请替换 签章: 2024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 县处级以上单位或本地农业主管部门 | |||||
单位联系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职务/职称 | ||||||
推荐意见 | 上述材料完整有效,符合本次征集活动申报条件,特此推荐! 推荐单位:县处级单位以上或本地农业主管部门,蓝字请替换 签章: 2024年 月 日 |
申报步骤:填写表内信息及盖章后扫描为PDF电子版,将此表的WORD版本及PDF版本上传到申报入口页面,文件命名方式:【申报奖项名称+单位名称】。